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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瑜陈爱玲夫妇获评洪山区计划生育模范家庭

发表时间:2010-10-14     点击:次     编辑:

10月13日获悉,我校宋瑜、陈爱玲夫妇被洪山区委、区人民政府评为武汉市洪山区计划生育模范家庭,这是继2004年戴莹、严春杰夫妇被评为模范家庭以来,我校另一家庭获此殊荣。

据了解,计划生育模范家庭评选主要从晚婚晚育、尊老爱幼、教子有方、家庭和睦、邻里融洽等几个方面进行评选,这也是武汉市和谐社会建设及文明创建的一部分。此次洪山区共有10户家庭当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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